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成语教育 成语教育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的意思-二者不可得兼
tamoadmin 2024-10-26 人已围观
简介1、“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意思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2、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的意思,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3、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
1、“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意思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2、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的意思,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3、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是什么意思
兼是同时的意思。
二者不可得兼
成语拼音:èr zhě bù kě dé jiān
成语解释:两项之中只能得其一,不能兼而有之。
成语出处:《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扩展资料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六字成语
感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二者不可得兼作谓语、定语;用于选择。
成语结构:主谓式成语
成语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不可兼得
成语例子:你一方面要顾着你们的孝道,一方面又看着眼前的危险;可是二者不可得兼。老舍《二马》三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什么意思
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获得,我宁可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
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取得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语出《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的这句话后来形成了成语“舍生取义”,意为为了正义事业不怕牺牲。常用于赞扬别人难能可贵的精神。例如:中华文化光辉灿烂,从不缺少仁人义士,舍生取义的人比比皆是。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故事出自哪篇文章?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原文节选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解析: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道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出处: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来比喻做人有时候不得不面对取舍,出自战国时期孟子的名篇《鱼,我所欲也》之中。
(一)鱼和熊掌先看下原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
很明显,在这里鱼和熊掌只是起兴之物,而孟子真正想要说明的是后面关于“生”和“义”的讨论,并由此引申出“舍生取义”的最高道德标准。显然,在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对应关系,即“鱼以喻生也”,‘熊掌以喻义也”。
值得思考的地方在于,为何孟子会单单挑“鱼”和“熊掌”这两件事物,又为何要用“鱼”来比喻“生”,“熊掌”来比喻“义”呢?
在古人的注疏中,如宋代的孙奭曾经简单解释过,他说孟子之所以挑选鱼和熊掌这两个东西来说事,不过是因为“鱼,在水之物;熊蹯,在山之物”,意思是一个是水里生活的鱼,一个是山里生活的熊。想要抓鱼就得去水边,想要吃熊掌就得入深山,一个人分身乏术的情况下,就必须得做出取舍。
但是这个解释总体让人觉得有些牵强,比如难道就没有生活在湖边的熊,或者生活在山脚下水中的鱼吗?或许在古人生产力不发达、交通不便捷的情况下,不论是打鱼还是猎熊,都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如此一来倒是可以勉强接受这种“必须的抉择”。
但是,显然他并未解释另外一个问题,即鱼和熊掌,这两个喻体是如何与主体相关联的。
(二)生和义用鱼来指代生存,以熊掌来比喻道义,这种文化源头可能需要追溯到先秦乃至于史前原始人类的思维惯性之中。
先说鱼,这种动物作为“人类最早的一种人工食物”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曾经起到过重大影响,在北经周口店遗址就曾经发现涂红穿孔的草鱼眶上骨,足见人类利用鱼类进行生存历史之久远。而到了仰韶时期,从物质层面,渔猎生产是原始社会最重要的一种生产方式,而在精神层面,鱼类也因为自己的一些自然特性,而引起古人注意,进而产生了类似于图腾崇拜的精神信仰。
最重要一点就是鱼类的生殖能力之强,让主要依靠体力劳动的原始先民羡慕不已,毕竟人丁兴旺带来的直接利益便是生活资料的更加丰富以及部族的更加强盛,人也因此能够获得最为基本的生存保障。仰韶文化的人面鱼纹就是人和鱼共生共存关系的绝佳佐证。
再说熊,这种动物是力量和恐惧的象征,让人可望而不可即,也正因为如此,原始先民对于这种动物是敬畏大于喜爱,但也不影响将其作为氏族的精神图腾,以震慑其他部落。伏羲氏号黄熊,紧接着最为典型的便是黄帝,号为“有熊氏”,而之后黄帝的后代楚国国君,也都以熊为姓。
这么多的上古帝王与熊有关,一方面说明古人对于熊力量的崇拜,另一方面熊也逐渐与威严的君权关系密切。实际上,回到孟子这里,儒家所谓的“义”,在他眼里已经具体化为了“贵贵、尊贤、事亲、守身”,其中最高的道义,便是指国家层面的表述,即“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此乃依义而行”,他理想中的义,是君臣相合之下的国家大义。
也正因为如此,孟子的义是与政权相关的,那么象征着圣王与君权的熊,因此有力厚重的熊掌便自然成为了“义”的绝佳隐喻;至于鱼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自然可以作为“生”的最好喻体。